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 样张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》(市政府第48号令)和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》(市建交委﹝2010﹞1032号)有关规定,为规范和统一本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的制作标准,现将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样张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: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样张
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一日
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铭牌样张
一、使用围挡的工地施工铭牌制作
施工名牌外框线宽均30,内容框线与外框边线内侧离距均15,内容框各分格高度为68;“施工铭牌”标题字高100ⅹ宽80,各字间距为100,在该栏内排列居中;内容框内固定文字高≥35×宽≥35(可按排版情况定);告示栏高650×宽450。固定文字书写均使用黑体,框线与文字均为红色,底板为白色。 (请按下图制作)
二、道路管线综合、单项工程施工铭牌制作
施工名牌外框线宽均30,内容框线与外框边线内侧离距均15,内容框各分格高度为68;“施工铭牌”标题字高100ⅹ宽80,各字间距为100,在该栏内排列居中;内容框内固定文字高≥35×宽≥35(可按排版情况定);告示栏高500×宽400。固定文字书写均使用黑体,框线与文字均为红色,底板为白色。 (请按下图制作)
三、道路管线抢修工程施工铭牌制作
施工名牌外框线宽均30,内容框线与外框边线内侧离距均15,内容框各分格高度为68;“施工铭牌”标题字高90×宽70,各字间距为60,在该栏内排列居中;内容框内固定文字高≥35×宽≥35(可按排版情况定)。固定文字书写均使用黑体,框线与文字均为红色,底板为白色。 (请按下图制作)